2009-07-14

今天这些丢人的事儿

  晚上出去遛弯儿,看见一只小猫,很可爱,和它玩儿了一会儿。以为是只野猫呢,有心想抱回去,可是当初租房时房东明确说过不能养宠物,而且猫的排泄物处理起来也很麻烦。想找点东西喂喂小猫,于是就在路边买了根火腿肠。不过这时旁边饭店有个人走了过来,先是问小猫是不是我们的,然后说猫是它的,说这只猫“可馋了”,最后就把小猫抱走了。火腿肠怎么处理呢?扔了有点可惜,不如喂小区里的那只流浪猫吧。
  我们拐进公园往回走,结果有保安用手电筒晃了我们两下,说我们要走的门锁了,让走其他门。锁了翻栅栏好了,这有何难,且看我矫健的身手。结果翻栅栏的时候不太顺利,拖鞋还掉到地上。这时保安和其他几个人过来,让我不要翻栅栏,他来开门。不过我还是从栅栏出去了,猪帮我捡了鞋。
  回来的时候倒是看见那只流浪猫了,不过旁边还有人在遛狗,于是不想喂猫了。我把火腿肠炸了炸,自己吃掉了,味道还不错。

没有评论: